笛卡兒《沈思錄》:〈第一沈思〉、〈第二沈思〉整理

  笛卡兒的《沈思錄》共有六篇,為第一至第六沈思,這次選讀的範圍為第一與第二沈思,故本文會嘗試針對這兩篇進行摘要、論證重建與評論。

  • 摘要
在〈第一沈思〉中笛卡兒嘗試找到所謂的「知識大廈」(edifice)建立的穩固基礎,唯有找到「百分之百絕對的真理」,我們才能確認我們所有的知識是可以依賴的。「真理」與「百分之百絕對的真理」,雖然都為真,然而後者拒絕了「猜中」的可能性。假設我們今天知道某件事A是出自於運氣(好比說矇中學測的答案),那麼我們接下來的質疑便是,在這種情境之下,是否可以聲稱我們知道A?笛卡兒在第一沈思之中嘗試解決這樣的問題,他懷疑「我們以為的真實,其實只是夢境」,嘗試以此懷疑,否定感官知覺,並論證出有些知識是「百分之百絕對的真理」。

  在〈第二沈思〉中笛卡兒則嘗試找出心靈的本質,與心物兩者的關係,那句著名的「我思,我在(I think, I exist)」即是出於第二沈思。經過將自己的一切感官與信念剝除作為前提的論證,笛卡兒對於心靈本質的結論即是「思考」。思考不必倚靠感官知覺所建立的信念,因此可以去除任何被蒙蔽的可能性,並且思考需要一個動作主體,「我」的存在即得以確立。〈第二沈思〉的末尾,笛卡兒則解釋了外在事物如何被心靈所認知,依靠著心靈判斷(judgment),我們得以在物質的外在特質改變的時候,依然明白眼前的物質為何。

  • 論證重建
下文將進行〈第一沈思〉與〈第二沈思〉的論證重建,並將在論證重建之後對於笛卡兒的論述提出評論。

  〈第一沈思〉由笛卡兒陳述自己長年被假知識所困擾開始,同時他也自述,他沒有辦法針對所有假知識一一檢視。然而所有信念之間彼此關聯,因此他只需要找到這些知識建立的基礎,就能夠檢視這些知識的真假。

  笛卡兒接著說道,所有的經驗若非「來自於感官」,就是「經過感官」得到。可是我們都明白感官經驗容易受騙,當我們受騙過一次,我們就必須感到懷疑——因為騙過你一次的,有可能繼續欺騙你——也就是說,「經過感官」得到的經驗是可以被否定的,你難以區分他們什麼時候會欺騙你,什麼時候不會。

  接著就是「來自於感官」的經驗,像是「我穿著冬裝坐在壁爐旁,手中捧著這些紙張」,這些看似再也清晰不過的感官經驗,我們又要從何否定?笛卡兒則給出了夢境論證作為回答:我們都體驗過極端清晰的夢境,雖然夢境跟現實會有些微的出入,但我們總會遇到宛如現實一般清晰的夢境。於是我們便很難否認,現在看似清醒、清楚地感官經驗,都有可能只是一場夢,我們不過是在做夢,身邊看起來實在的一切都不可信。

  不過,藉由夢境論證,笛卡兒仍推論出某些知識是可信的,由於一切幻想,終有其無法拒絕的特質:形狀、顏色、大小、時間、地點、數字等等,因此這些知識是無庸置疑的真理,儘管他們並不一定以實體的方式存在在這個世界上。比起建立在這些真理上的複雜學問,如地理學、天文學,數學這類基礎的知識是比較不可疑的。

  笛卡兒認為,正因為上帝全知全善,才確保了這些知識基礎能夠穩固,能夠證實知識的存在。他也提到,儘管我們很難阻止那些熟悉的信念干擾對於世界的認知,但我們可以先假裝那些信念並不可信,以便除去所有刻板印象,並將自己處於懷疑的境地。可是他並不會一直懷疑下去,因為懷疑作為一種方法,是為了找到真理。

  面對那些不相信上帝的人,他提出了魔鬼認證:如果今天有強大的魔鬼製造了一個幻境,以捕捉他的判斷。那麼至少,魔鬼也需要一個讓他可以欺騙的主體,至少,笛卡兒還有辦法屏除一切的信念,以剛剛提及的懷疑方法懷疑,並進一步找到真理。

  〈第二沈思〉的論證,基本上延續了前一篇討論的內容。從「沒有確定的知識」,或者「知道沒有確定的知識」開始,笛卡兒仍希望找到一個支點,去支撐起知識大廈。

  既然沒有確定的知識,笛卡兒嘗試除去自己的感官與身體,並進一步懷疑,如果這些都不確定,那麼「我」還剩下什麼?「我」是否就不存在了?並非如此,做為被欺騙者,亦或者思想的主體,我都存在,因「我」的存在只依賴主體性。

  既然已經推論出「我」存在的主體性,接下來便是分析「我」的本質為何。笛卡兒首先區分出身體與靈魂,靈魂能夠吸收養分、能運動、具有思想與知覺,並且可能是如氣息般的存在。而身體則是被推動的部分,佔有空間,具有五感。然而靈魂有許多特質與身體關聯,養分、運動、知覺都與身體有關,在〈第一沈思〉,笛卡兒已經論證感官經驗的不可信,除去這些特質之後,靈魂的能力剩下「思想」,我是思想的存有,於是「我思,我在」。

  為了要堅定剛剛得到的結果,笛卡兒使假定「我」並不是身體也不是氣息(靈魂),更不是任何物體,那麼「我」只有作為「思想的事物」:我懷疑,我也理解,而不論是清醒,亦或者受到蒙蔽,這些思想都屬於同一個自我。思想會是真的,即便對象可能是假的,可是在知覺的層次上,每個人的主觀都為真。

  笛卡兒並不相信人們比起自我,能更加熟悉外在事物,所以他提出了蜂蠟論證,試圖解釋知覺經驗的不可信賴。蜂蠟在固體時,有著某些特質,例如觸感是硬的,味道是花香的,然而一但他靠近火爐融化,蜂蠟便不再堅硬,香味也消失無蹤,但蜂蠟是同一個,他並沒有被替換。因此人們認識蠟的方式,絕非依靠感官知覺。

  當笛卡兒將蜂蠟不需要的屬性排除,蜂蠟變剩下「廣延、可延展性、可變性」三種特質。笛卡兒接著推論,可變性因著他的無數種可能,無法被「我」的想像力全數掌握,所以「我」並非依靠可變性認識蜂蠟。剩下的兩個性質也與可變性相同,而既然想像力無法掌握,先前也論證知覺經驗並不能作為我們認識蠟的憑藉,那麼,我們只剩下心靈判斷(judgment)。

  笛卡兒認為,心靈是否容易受騙,端看我們多麼專心在物體的本質上。我們如何判斷一個穿著大衣、戴著帽子並走過我們眼前的是人,而非機器人?因為我「判斷」他是一個人。然而這種追求知識的方式並不可取,我們應該尋找更清晰明白的方法——不依靠常識或者想像力,也非透過仔細觀察的方法。

  當我在分辨蜂蠟的表面形式與本質的時候,儘管可能包含錯誤,但「知道」這是塊蜂蠟的知識,已經要求人類的心靈判斷。笛卡兒藉由蜂蠟跟「知道這是塊蜂蠟」,重新論證了「我」的存在。因為「我」不可能同時在思考這個物體,卻失去執行思考這個動作的主體。於是所有審查外界事物的行為,都更加鞏固「我」的心靈本質。

  〈第一沈思〉與〈第二沈思〉的論證重建到此告一段落,接著是針對此兩篇文章的評論。

  • 評論
在論證結構上,我認為笛卡兒在〈第二沈思〉中,先跳過物質的本質不討論,而討論人如何判斷物質、處理心物二者的關係,是很取巧的做法。既然物並非生命(或者我們先假設物並不是生命),看到物的存在就必須一定程度依賴我們的感知,然而在先前笛卡兒已經證成感官的不可信任,在這樣的前提之下,輕易將判斷物品的能力交給心靈判斷,並做出如此宣稱,在我眼中這是論證的缺失。既然我們並不知道物質的本質為何,甚至不知道物質到底有沒有本質可言,那麼我們的心靈又是靠什麼去判斷眼前的是人而非機器人呢?又,當今天在我們眼前的是生命,尤其是人的時候,我們又要怎判斷另一個心靈存在呢?

  儘管有些論證上的缺失,然而我認為笛卡兒的夢境論證依然有其價值,笛卡兒提示了我們感官經驗的不可信賴,並展示了懷疑方法,重新讓我們思考習以為常的一切。



/(此為106-2學期,王榮麟老師的哲學概論課堂所撰寫的作業,有缺失之處歡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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