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 Stace《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相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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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針對W.T. Stace的《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相容》進行摘要、論證重建與評論。 摘要 《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相容》一文首先點出了學界,又或者說那些聲稱人沒有自由意志的人們如何誤解了自由意志的定義——自由意志是非決定論的。Stace認為自由意志的定義並不能脫離日常的語言脈絡,他以人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判斷一個行為是否出自於自由意志,嘗試論證自由意志其實與決定論相容,而這反駁了學界的主要論點。 Stace指出,自由意志的使用與否,與行為的誘因相關。當這個誘因來自於人的心理狀態(慾望、渴求、衝動等等⋯⋯),則人在進行該行為時,是出於自由意志的;那些並非出自於自由意志的行為,其誘因則來自外在(被脅迫、物理環境的限制等等⋯⋯)。不論是否出於自由意志,行為皆有因果,因此決定論和自由意志事實上是相容的。Stace在最後進一步以刑罰的概念支持自己的定義:當我們試圖懲罰一個人時,我們希望藉由刑罰所帶來的痛苦與恐懼,增加行為者做好事的誘因,此邏輯本身即預設了決定論。 論證重建 接下來,本文將針對《自由意志與決定論相容》進行其論證重建。 首先,Stace先討論了自由意志之與倫理學之間的關係:如果沒有自由意志,則沒有道德問題,道德問題旨在是在討論人「應該」或「不應該做」的事情。可是如果人沒有選擇的自由,則他不應該因為沒有做出更好的選擇而責怪他,並且如果人的所有行為都出自於衝動,那他沒有辦法為這個行為負責。 接著,他指出聲稱自由意志不存在哲學家與心理學家,在實務操作上與他們的聲稱有所矛盾。Stace認為「自由意志是否存在」並不是真的問題,真正的問題是對於「自由意志」的定義錯誤,也就是語意上的錯誤。他接著提出論證解釋定義錯誤會造成的荒謬: 好比說有人認為「人」是擁有五隻腳的生物,並假設這個定義就是人的定義。 她會看看這四週,正確地觀察到沒有人是五隻腳的,他就可能會聲稱人類並不存在。 會產生這樣的結果,是因為他誤解了人的定義。 我們所要做的事情,就只是指出他理解上的錯誤,好讓他擁有正確的定義,或至少使他明白自己的錯誤。 這裡的問題跟解決方法,都是語意的。 而「自由意志」問題的解決方法相同:這些受教育的人,特別是哲學家造成了「自由意志」的問題,他們對於自由意志的假設是錯誤的,所以他們沒有看到任何事物可以符合他們的定義,於是否認自由意志的存...